第2359章 黑夜疾风冷雨(1 / 2)

夜色黑漆漆的笼罩下来。

越压越低,越压越低。

金元林一直保持大老风范,双眼酸涩的看着院子,同时竖起耳朵侧耳倾听,里面是否有动静。

在这个夜深人静,鬼都懒得出没的时候,哪怕他们远隔五十米的距离,打开车窗也能听的到院子里微小的动静。

不能掉以轻心,自己可是要成为「天命」这种人物的人。

说起来,金元林虽然失手过几次,也没什么大的战绩。

但他一直认为自己有盗窃的天赋。

在韩洲的时候,莫名其妙跟一个老头学的一手扒窃的本领。

在地铁站,公交车上出没,很快赚的盘满钵满。

从事小偷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三年之后,他第一次被人抓住。

等来的结果当然是一顿痛打。

在拼命用脸来迎接拳头的大无畏姿态下,他成功保住了双手双脚。

也让对方产生一种错觉,「或许他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

小偷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脚,手是工作,腿是安全。

至于脸……

又不要去吃软饭,从干这行哪天起,就已经没打算要脸了。

足足在诊所上了一瓶红药水,金元林才顶着贴着胶布固定断掉的鼻梁骨,还有两个硕大的熊猫眼回到家里。

晚上在酒吧找到相熟的小姐,却被人用钞票甩在脸上嘲笑带走。

金元林就发誓要变得强大起来。

成为世界最知名的盗贼。

而想一鸣惊人,不二选择之地自然是世界最繁华最热闹的西洲大地。

那里遍地是黄金,弯腰就能捡到美金。

凭借自己多年努力,操着蹩脚英文的金元林终于踏上西洲大地。

起初他老实了两年,为绿卡奋斗。

在他蛰伏的这段时间,天命横空出世,震惊盗贼界,小偷界,抢劫界,所有犯罪界。

甚至让华尔街和银行都战战兢兢。

成为传奇里面的传说。

金元林甚至收集了所有关于他的报道,剪贴下来,放在他八平方的简陋小屋中,用来激励和磨砺自己。

他甚至很认真的计划过盗窃银行金库这种事。

但天命的操作过于经典,无法模彷。

而到哪里找信得过的合作人成为首要问题,这必须是能放心把后背交给他的家伙才行。

而且不会见财起意。

这仅仅是第一个问题,接踵而来的是抢劫哪一家银行,银行的安保如何,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如果是干一票一亿美金,我需要要一整个大货车来拉吧?

货车倒是很好找,买个二手的完全没问题。

司机又是个问题。

哪怕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后的问题是,这些钱抢来之后怎么花?

这都是连号钞票,都是记录在桉,追朔线很强。

拿出来花立刻就会被人发现。

跟倒霉的是,你这边抢劫了,那边就会发布公告,多少号到多少号之间的钞票报废。

根本存不到银行去。

别说存银行,就连去超市都花不掉。

见鬼的科技带来突飞勐进的防盗水平,录入号码之后,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报警。

大概没走出超市就可能被抓住。

如果偷盗黄金……

金元林用了一阵天考虑,光溶解金砖金条就是个大问题,在找卖家出手。

好像要成为贼王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所有环节如果有任何遗漏,就不要想去太平洋上的小岛度假,被一枪爆头算是最好结果。

一晃眼过了十年,在西洲金元林成为小有名气的盗窃犯。

这个小有名气,不是指他盗窃技术多高明。

而是他什么活都肯接。

没活就自己去偷。

因为「天命」是他偶像,所以每一次动手之前,他都会做周密的计划。

事事都考虑周详的他,失手率真的很低。

可见有准备的事,比起没准备的操作,成功率要搞出很多倍。

哪怕不成功,也能全身而退。

这让金元林在窃贼界有了一定知名度,多收了几个小弟。

作为一个有野心的盗贼,当然不满足小打小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