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风月国,元和十四年春,豆奚村。

温书言嘴里叼根狗尾巴草躺在牛车后的草垛上,翘起二郎腿,优哉游哉随着牛车晃悠,你问她干嘛去,抱歉她也不知道。

一个月前,她刚来这里就被人强行按住头,跟一只公鸡拜了堂。万幸的是,公鸡不能洞房,却可以炖汤,她舔舔干瘪的嘴唇,可惜也就想想,至今连公鸡的毛都没顺着。

每当她对着公鸡流口水时,她那婆婆便十分护短的将公鸡抱走,临了还要训斥她两声:为人妇者,不能这么裸露的盯着丈夫。

……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关键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由此造就她放弃抵抗,混吃等死。

“嫂子,前面就是镇子了,你下来拾掇一下,我好给草松松。”牛车蓦然停住,下来个少年郎,看着跟她年岁相当,却是她的小叔子沈旭。

温书言拍拍屁股,从牛车上跳下来,别说这草垛子颠得还挺舒服,真是久违的乡野惬意。

沈旭见她起身,连忙转过身去,他有时候觉得这个新嫂子好像不傻也不疯,虽然言行举止异于常人,但她目光清澈如泉,似能望穿人心。

温书言被牛车颠得有些饿,便问沈旭:“小旭,我饿了,咱们吃什么?”

他们是吃过早饭出门的,这还没到镇上,温书言就饿了,往日沈旭和他娘亲都是卖完干草后回家再吃午饭,一天吃两顿是常事。

他没想到,温书言什么事儿都没干还饿的快,惊得直挠头,从怀里掏出他早上吃剩下的馒头递给温书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干粮,要不你先垫垫,等干草换了钱,我们就回家吃饭。”

温书言瞧见他手里的半个粗粮野菜馍馍就浑身难受,那馍馍苦涩难以下咽,每咬一口都要就着一口清水,然后抻着脖子才能咽下去。然而她整整吃了一个月,连点油腥气儿都没有闻见,今天早上啃馍馍的时候还差点咬到舌头。

既然来了镇上,无论如何她都要沾点荤。

“不行,我要吃肉,再不吃肉我就要吃人!”温书言恶狠狠道。她也知道沈家贫穷,可叫贪吃的嘴怎么忍得住,特别是鼻尖萦绕着从镇上飘来的各种香味,诱惑太大了,比男人坐怀不乱还难。

沈旭有些为难,干草换的钱是要用来买种子的,春种将至,他们家还什么种子都没有,如果春天没有种子下地,那真是要啃一年的野菜馍馍。

他哄道:“嫂子,娘做的煎饼特别好吃,咱们买了白面回家让娘煎饼吃好不好。”

“小旭啊,我记得出门时,你娘是不是千叮万嘱让你看紧我来着,你说我这肚子饿得难受,肯定是走不了路,要不你自己去换钱,我在这儿等你?”温书言扬起笑脸,明眸骨碌碌的转。

沈旭闻言顿时气结,他确实不敢把温书言弄丢,若不是需要一个人在牛车上压草,他才不会带着她!

几番挣扎后,沈旭咬牙同意:“嫂子,你想吃什么,给你买。”

温书言奸计得逞,笑得跟狐狸一样:“我不挑食,有肉就行。”

你不挑食才怪!今早也不知道是谁偷偷把汤里的野菜挑出来,沈旭欲言又止。

温书言肚子也不难受了,一蹦一跳的往前走,还回头招呼沈旭:“小旭,你没吃饭吗,走那么慢。”

“……”沈旭看着她的背影暗暗磨牙,他娘也不知道哪跟筋不对,非得给他哥找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媳妇。

他的娘蔡氏,有天突然做噩梦,梦到他的哥哥沈浪战死边关,被野狗分食后,不能魂归故里,而他又缠绵病榻撒手人寰。

蔡氏吓得不行,当即就跑到镇上找算命先生解救,算命先生告诉她想要渡过劫难,就得阴阳调和,那不就是娶媳妇儿吗,而且他哥哥早就到了议亲的年纪。

可他哥哥远在边关,又怎会回来娶亲,于是蔡氏就让沈旭抱着一只公鸡代替他哥哥,与温书言拜堂,最后连盖头都是他代掀的。

这下好了,娶回来个祖宗,弄得他娘俩儿苦不堪言,本就贫瘠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临近晌午,恰逢赶集,镇上的人并肩接踵,吆喝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热闹的不行。

温书言只逛过商场,还从没有逛过民风淳朴的集市,整个集市就一条很窄的长街,从南到北,路边摆满各种小商贩堆砌易价的货物,只留下够两三个人走的通道。

两人换了干草,站在一处面摊前垂涎三尺,浓香的面汤带着葱花味扑鼻而来。

沈旭忍不住汲汲鼻子问:“老板,面多少钱一碗。”

“客官,素面八文,荤面十五文。”

沈旭捏捏发白的布兜,又问:“老板,有没有便宜点儿的荤面,肉少放点都行。”

“哎呦,客官,我这都是上好的牛肉沫,已经最便宜了。”老板看起来有些年岁,见沈旭二人虽面容姣好,但浑身上下瞧不出一点儿是能吃面的主。

“这样吧,收你十文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