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狴犴(2 / 2)

沉声道:“带犯人!”

只见两位衙役拖着一名囚犯,进了县衙。

之后,原告递上诉状。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起误杀案,两个人一起进山,遇到豺狼,本来被害者能逃走,结果被原告故意阻挡,这样一来让豺狼捉住吃掉。

我寻思这案子挺普通的,再看那名犯人,披头散发,跪在地上也看不清楚他长得什么样。

我说:“把头抬起来,我看看!”

那犯人听了我的话,缓缓抬起头。

我猛地站起身。

犯人,竟然是我!

他虽然穿着囚服,可与我一模一样!

我愣了半晌,稳定住情绪后,又说:“带原告。”

很快,衙役将原告带出来。

此人竟然是黑爷手下的“铁军”。

铁军跪在地上说:“大人,小的明明有机会逃命,都怪他故意阻拦,让我被豺狼捉去果腹,求大人为我做主!”

我记得当时在长白山,我故意阴了铁军,将他绊倒以后被狐狸追上杀死。

没想到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再度撞见。

妈的,狴犴好公义,当我“憋阳关”之后,也让对方知道我身上发生过的事情。

显而易见,这事儿如果处理不好,我可能会把命留在这儿。

我问被告有什么话可说?

对方赶忙解释道:“大人,我冤枉啊,我那不是故意绊倒他,更何况我们之间本就有矛盾,他摔倒以后,我救他是功德,不救我也没错。”

铁军说:“放屁,是你故意绊倒我的,你要给我偿命!”

双方争吵变得更加激烈。

我猛地拍下桌子,怒斥他们肃静。

两侧衙差敲打着杀威棒。

没想到,一旁的衙差竟突然动手,用木板子狠狠抽在那个“我”的嘴上。

当对方痛苦时,我竟然也感觉到刺骨疼痛。

我咬着牙没敢吭声。

狴犴是在考我,能不能守住公义,如果杀了犯人,我也会死。

可不杀的话,又违背了公义道德!

对方这是给我出难题。

我冷静下来,以狐瞳观察周围,看到衙门口的大门处,狴犴雕塑的头颅正冲着我的方向,它虽然石雕,但目露凶光,像是随时都准备动手。

面对着眼前的“公案”,无论我怎么处理,都是一个死!

妈的,老子是憋宝的羊倌,还能让人震住!

眼前这些衙差,分明都是被老虎所杀,变成的伥鬼。

想指望他们肯定是靠不住。

灵机一动,我说:“这样吧,此案暂时动机不明,你们两个演示一遍,到底你是怎么绊倒的!”

一听我的话,所有人都愣住了。

就连那些衙差也是一头雾水。

我说:“把手铐脚镣都打开,瞧见衙门口的雕塑没有,以那个方向作为终点,你们两个去跑,演示一下之前到底是怎么绊倒的!”

我没有说谁有罪,也不说谁无罪。

在话术上,咱根本就挑不出毛病。

待衙差打开枷锁,我手持犯由牌,喊道:“听我口令,三、二、一,跑!”

我故意说的是“跑”,这叫“口彩”,在各行各业都是有规矩的,比如在船上不能说“翻”,打猎的不能说“空”,甚至婚丧嫁娶都有各种禁忌。

跑,指的就是逃,让狴犴无处下手。

“犯由牌”那是行刑时候才用的,结果我丢在地上,破坏了行刑规矩。

眼看着二人跑的那一刻,我也不闲着,手持雕刻狴犴的惊堂木,撒丫子紧随其后。

正当我跑到大门口,就见到铁军与“我”,摇身一变,成了瘦小枯干的伥鬼,它们停下身子,转过头,双目显漏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