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屈辱的条约(1 / 2)

清梦醒 哈什纳达尔 1482 字 5个月前

西慈并不是一个喜欢妥协和退让的人,从来不是。相反,她非常强势,非常自尊,非常喜欢掌握绝对的主动和权力。

但,她有过超出常人的妥协和退让。

从很小的时候,父亲早逝的她就学会了向生活妥协和退让。

入宫以后,她更学会了向皇帝、皇后妥协。对于咸富帝来说,她永远是最机灵,最懂事,最贴心的那一位。而对于东慈,她永远是最听命,最效力,最有担当的那一位。

她甚至多次向恭亲王奕訢、曾国藩、左中棠、李鸿章,做出妥协。

这就是西慈,在她处于下位,受制于人的时候,她总是能隐藏好自己,做出妥协和让步,以低调谦卑的姿态维系良好的关系。

而所有这些妥协当中,最让她感到屈辱和不平的,就是对那些始终高高在上完全藐视其权威的洋鬼子们。

可是没有办法,打不过人家。所以,她支持洋务派们搞各种研发,让他们去造枪造炮。为的就是有一天自己强大了,腰杆子硬了,可以不再继续向洋人卑躬屈膝。

她一直期待着有那么一天,可以硬气的站起来,一把撕碎所有和洋夷们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

对于西慈来说,这些条约太可恶了,就像铁链一样捆锁着自己,更像压在她身上的一块大山。

而且,这大山的重量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的增长。

一份份的条约,里面字字句句,都是西慈铭刻在心的伤痛。她绝然不会忘记这些条约。

首先,是黛青与吉利国签订的《羊州和约》。福寿膏战争爆发后,德光二十一年(光元1841年)五月,吉利国炮击羊州,双方于5月27日签订休战协定,即《羊州合约》。条约规定:非羊州本地的军队一律退出羊州城六十里以外;七日内交出六百万两白银给吉利一方作为赔款。然而,在黛青方面遵守条约退兵且付清钱款后,随即撕毁合约,继续扩大战争。不过,因为这个条约并不是由黛青朝廷真正认可的条约,所以一般不被视为正式的黛青与列强的不平等条约。

正式被公认为黛青与列强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黛青-吉利《江宁条约》。该条约于德光二十二年(光元1842年)八月二十九日签订。条约共十三款,主要内容包括:割让群带路鸟,赔款二千一百万两白银;开放羊州、福州、厦门、宁波、沪上,五个沿海城市为通商口岸。允许吉利国人在这些通商口岸居住并调派外交官,吉利国商人在黛青经营,应纳税费均需与吉利国外交官协定。而且,取消原有公行垄断贸易模式,改为吉利国商人可以自由自主的在通商口岸城市经营。

《江宁条约》签订后,黛青又与吉利国于德光二十三年在广粤省的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黛青-吉利《江宁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花旗国后,花旗国也派特使来黛青,要求黛青给予花旗国与吉利国同等的通商条件。黛青于是派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与花旗国特使顾盛谈判,双方最终于德光二十四年(光元1843年)7月3日签订《黛青-花旗五口通商章程》与《海关税则》,因签约地点在澳门望夏村,故而也称《望厦条约》。

继吉、花两国之后,兰西国得到消息后也趁机跟风,派出公使要求获得与吉利、花旗同样的待遇,兰西国公使拉萼尼来到澳门,而与他同来的还有八艘兰西国军舰。德光二十四年(光元1844年)10月1日期起,拉萼尼与清朝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举行会谈。10月24日,耆英和拉萼尼分别代表黛青、兰西两国政府在羊州黄埔的一艘法国兵船“阿吉默特”号上签订了黛青-兰西《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条约在黄埔签订,因此也称《黄埔条约》。

以上条约都是西慈的公公,德光帝在位的时候签署的。德光帝驾崩后,西慈的丈夫咸富帝即位,咸富帝接手的是一个已经走向衰落的烂摊子。而就在他即位之后,就爆发了著名的太平光明国事件。

咸富三年(光元1853年)九月,受太平光明国的影响,沪上发生小刀会起义以响应太平光明国。战争对于当时在沪外国商人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压力,他们认为《上海租地章程》已经不能适应形式需求,纷纷通过本国公使向黛青朝廷提出修改条款的要求。咸富四年(光元1854年)7月8日,吉利国领事阿礼国、花旗国领事马辉、兰西国领事爱棠正式宣布经三国公使共同签署的新土地章程,即《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而这个章程,完全是由三国领事自行拟定,根本没有与黛青朝廷做任何协商,完全无视了黛青的主权和体面。

咸富也不是一般的倒霉,还没有把太平光明国的问题解决掉,吉利国和兰西国又对其发起了战争。史称第二次福寿膏战争。而北方的传统强邻罗斯国,也趁机其病要其命。罗斯国派出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率领哥萨克军队直逼黛青东土重镇瑷珲城下,迫使清廷与沙俄展开谈判。萨哈连将军奕山最终被迫妥协,于咸富八年(光元1858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