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新秦律成(3 / 3)

,基本上需要无条件服从当地官府调遣和支配,同时人身自由也几乎约等于零…一直等到罪责期满以后才能够重新获得户籍,但是回到原户籍也别想了,只能在流放地重新登记。

说是没有官奴隶了,其实也就是换个说法罢了。

至于连坐之法自然也大规模削减…

这么说吧,大概削减到不足以前十分之一的程度。

虽然赵泗很讨厌连坐,但是他也认为保存一部分连坐法是有意义的事情。

邻居互不追究还可以理解,没道理家人互不追究,享受了好处自然要承担相应的罪责。

就算这个道理不成立,作为一个君王,赵泗也不可能真的自废武功。

他要善待的是底层黔首,又不是世家贵胄。

刀握在手里的时候,你的善意才显得更加令人信服。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律法条文的废除和罪责削减,大概就是以前体罚的改成罚款,罚款十块钱的降低到一块钱,总之就是控制在普通人可以接受的程度,不至于一个殷实的家庭犯了一个不那么严重的小罪就直接逼的全家沦为奴隶,让自耕农拥有了一定程度的抗风险能力。

但要说多么宽松那肯定不至于…

事实上李斯作为旧时代的残党外加上他比较严谨的性子就决定他不会大刀阔斧的改法。

说白了,新秦律依旧有旧时代残留的影子,从其中繁杂的律法条文就可见一斑,几乎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且要说多宽松也不至于,对比汉朝的律法可以说是颇为严酷了。

甚至说是一句酷法也不为过。

好在!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个时代没有萧何得约法三章和汉朝的无为而治,黄老治世。

秦国能对比的也只有一个商君旧法罢了。

那跟商君旧法一对比,这部约束又多,刑罚放眼历史也不算轻的新秦律,形象瞬间就和蔼可亲了起来。

就这,天下人还得跪在那高呼赵泗圣明呢。

“善!”

赵泗大概地扫了一遍,对李斯发出了肯定。

李斯能力还是不用说的,虽然受旧时代风气的影响略显保守,但是这个略显保守的新秦律却很适合这个时代的风气。

太出格太激进未必是件好事。

而且赵泗本人也担心,牛马们日子一下过得太好了,期待阈值太高,以后调动起来比较困难。

给十块钱对方就感恩戴德了,何必给一百块装大方?

“坏了,我还是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赵泗内心陡然惊觉,自己好像已经不知不觉的被这个时代同化了。

哦,不对,不是被时代同化,而是被阶级同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