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2)

,是她丈夫,秦武王,是她丈夫的嫡子,举鼎而死的那位国君,很多人以为电视剧瞎编的,咱必须要说,是真的!”伍爱华忍不住吐槽的欲望:“现实往往比小说还要精彩!谁能想到一国之君还能解锁这种死法?”

被吐槽的秦武王已经精准定位到自己,依然不敢相信,觉得兔子就是妖邪在蛊惑人心。

“秦昭襄王呢,就是白起的主君,白起大家都知道,不用多说,战国四大战神!秦昭襄王是白起那活的特别久的主君,然后他儿子秦孝文王,孙子秦庄襄王就有点平平无奇了,孝文王最大的标签就是秦始皇他没有存在感的祖父,秦庄襄王则是秦始皇他抛妻弃子跑回秦国的亲爹,奇货可居成语的代言人。”

“砰!”是青铜酒樽砸在地上的声音,这一晚上也不知道多少秦国国君破了大防。

秦昭襄王的也许是年纪大了,养气功夫倒是不错,不过作为一个十九岁登基二十二岁亲政但是被掌权亲妈压制到六十岁的君王,在平均寿命三四十的战国,要不是活得够久都要成为亲妈背景板,忍功也不得不出众,所以秦昭襄王只是琢磨着:“太后她竟然如此有名气,这兔子的同伴居然要借助她的名气来分辨秦国国君?”

“我们今天的故事,就要从这六位中第一位国君,秦孝公开始。”伍爱华说着,就看到了一片弹幕。

【敢情你现在才开始啊?】

【所以刚刚果然是嘴巴跑火车了吧?】

【人家博主十个科普视频都能说完了,你还没进入正题呢!】

看到弹幕这些话,伍爱华在心里默念眼不见为净,我只是一个发疯博主,神色自然地继续了自己的科普:“按照时间划分,商鞅变法立的秦法,其实应该归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说起春秋战国时期的变法,很多人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商鞅变法,但实际上,不管是春秋五霸还是战国七雄,都开展过很多次变法,甚至可以说,他们能够成为五霸七雄,很多都是因为变法。”

伍爱华拉出来一张思维导图:“一开始的时候,率先进行变法的是楚国,开展了两次变法,这两次在左传里都有记载,而后晋国紧随其后确立了新法,郑国铸刑书于鼎……但是春秋战国时期在法学生中最出名的,是我刚刚提到过的《法经》。”

“可能有观众要问了,《法经》是什么?为什么这么有名?”

秦国时期的很多老百姓都忍不住点头:我们就生活在这春秋战国,也没听说过《法经》啊?

“因为《法经》开了古代法律体系的先河,可以说对中华法系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伍爱华说道:“就像说起外国法制史,一定要提《汉谟拉比法典》,每个人都耳熟能详法典里那一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咱们要说中华体系下的法律,就一定要说《法经》。”

伍爱华只是说了一些自己习以为常的话,弹幕的反应却不在伍爱华的估计内。

【汉摩拉比法典是什么?完全没有听说过】

【难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这个法典发明的词语?我还以为是威尼斯商人发明的呢!】

【别说,威尼斯商人难道用的是那什么法典的条文?】

看到大家的疑问,伍爱华停下来解释了一下:“是汉谟拉比,我把正确的字发在弹幕里了,汉莫拉比法典是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奴隶制时代的法典,威尼斯商人和它隔了两千多年呢!但是威尼斯商人法庭判案时候的依据确实是脱胎于汉莫拉比法典的条文,所以我才说它是外国法制史绕不过去内容,因为它的影响非常深远,《法经》也是如此。”

听着伍爱华的解释,朱元璋呵呵一笑:“别说,这汉谟拉比和咱老朱想到一块去了,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听起来不错……”

朱元璋这话一出,陪同加班的倒霉打工人们不由将目光都投向了朱标:太子,只能靠你阻止皇上疯狂的想法了!

朱标看着兴致颇高的朱元璋,只能咬牙硬上:“爹,北魏孝文帝作为异族都废除肉刑了,咱们可是正统的汉人,讲究礼仪教化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刑罚,它不合适。”

朱元璋原本乐呵呵的,听了这话就开始不高兴,如果说话的不是他心爱的大儿子,朱元璋早就翻脸了。

朱标对亲爹还是很了解的,看到亲爹不开心的样子,显然还没放弃自己的打算,朱标直接看着亲爹的脸色说:“总不能让人说,咱们老朱家还比不过北魏那群鲜卑人吧?”

这话可是戳到肺管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