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元莉丝的主人(1 / 2)

呕——

肚里翻江倒海,秦封在盥洗室里吐得稀里哗啦。

直到将肚子里所有的存货都吐出去了,秦封才将脸泡在灌满了冰冷河水的木桶里。

自己昨天晚上,杀人了!

还是一口气就踏马的刀了6个!

也不知道自己是脑子哪根弦没有搭上,自己居然也想像骷髅战士一样啃食新鲜血肉。

自己的前二十多年连杀一只鸡都费劲,昨晚上宰人如砍瓜切菜,怎么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牛掰呢?

想到当初在对比姆使用《初级诅咒》的时候,似乎那个黑色的骷髅头是吸取了一些不知道什么东西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从那时候开始,秦封就感觉自己对于杀人从心底就有股隐隐的兴奋。

看来自己要在变态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了!

捧起水来抹了把脸,秦封才从木桶中抬起头。

杀人就算了,居然昨晚上还放跑一个,放跑的那个多半还是气运之子。

秦封点了根华子,刺鼻的烟雾呛得他眼泪快要流下来了。

自己的异界生涯,为什么看起来前途一片灰暗。

要不然,撒腿溜吧?

秦封刚想到这里又忍不住摇了摇头,加利尔是不可能让自己逃离他的掌控范围的。

而且自己人生地不熟,又能带着那群智障骷髅跑到哪里?

原本以为这本书自己是主角,真没想到自己是反派啊!

除了没有桀桀桀地笑,自己所有反派高光debuff都叠满了。

难搞哦!

秦封看到床边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青色长袍,又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满是破洞的衣服。

看来,这是昨晚上元莉丝送过来的新衣服。

换好衣服,秦封就在床上坐下来,掏出灵魂就是一顿刻。

自己必须要变得更强,要不然在这个欧皇不如狗,挂壁遍地走的异世界会生不如死的。

不多时,将两枚附魔完毕的灵魂收回系统中,秦封就准备出门去莱鄂纳斯了。

刚推开门,秦封就错愕地看到元莉丝站在自己的门前。

这妮子!还,真是坚持不懈啊!

“真巧,早上好啊!元莉丝!”

元莉丝看着秦封,真想不顾一切地给他那张帅脸上印两个大耳光。

可是深吸一口气,还是露出一副温柔可人的模样,幽绿色眸子直直地注视着秦封。

“秦封大人,您现在有时间吗?”

似乎是看出了秦封不像是能被美人计所打动的,元莉丝抢在秦封拒绝之前开口说道。

“我已经知道您的天赋是灵魂术士了,我的主人想和您谈谈!”

秦封眉毛一挑,打量着元莉丝。

听元莉丝的口气,能够判断出来元莉丝所谓的主人绝对不是加利尔。

好家伙,双面间谍啊!

“当然,荣幸之至!”

……

秦封坐在一层的会客室里,百无聊赖地喝着葡萄酒。

元莉丝给他的葡萄酒档次明显比在法师塔餐厅喝过的好多了,至少没有那么的酸涩。

只是大早上就空腹喝酒,也不怕胃穿孔?

正无聊时,身后的大门被人从外缓缓推开。

秦封回过头,就看到一个身穿丝绸长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中年男子身高不过一米五左右,可是秦封目测其吨位绝对是超过了250斤,加宽的丝绸长袍都遮不住那宛如米其林轮胎般的赘肉。

一堆打眼看上去就名贵的珠宝几乎挂满了全身,就像是快要撑爆的轮胎上扎满了密密麻麻的图钉。

中年男子身边乌泱泱地围着一群人,牌面和气势都拉满了。

元莉丝带着男子走到秦封近前,躬身向中年男子说道。

“这位就是拥有灵魂术士天赋的秦封法师!”

中年男子挥了挥手,元莉丝和他身边的侍从领命退下,并关上了会客室的大门。

“秦封法师,久仰久仰,我叫巴托斯,布兰德,是普利公国的公爵。”

秦封站起身来,脸上挂着阳光的笑容。

“久仰久仰!巴托斯大人,见到您真人,才发现您比元莉丝说得更加高大英武!”

中年男子似乎对于秦封的马屁很受用,露出来一口能熏死人的大黄牙。

“秦封法师,那个该死的仆从还一直和我说你总躲着不想见我呢,看来是她欺骗了我!而我,最讨厌人欺骗我!”

中年男子拍了拍手,门外顿时传来一阵惨叫声。而后一个侍卫模样的人推开门,端着两杯殷红的液体走了进来。

“尝尝吧!秦封法师,处子血酒的滋味那可真是妙不可言呐!”

秦封闻着杯子里传来的血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