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你是妈的宝贝(2 / 2)

在背篓里坐久了,把腿坐麻了,赶紧把背篓放下,把闺女儿抱了出来。

她喘了口气,笑着看向把小脸闷得红嘟嘟的女儿:“月宝儿,睡醒啦?咱马上就要进镇子了哦!”

之前的叶明月因为吃不饱饭,虽然长得精致,但是却瘦瘦巴巴的。

自从现在的叶明月来了后,不仅在叶家每顿都能吃个七分饱,有时还会给自己开开小灶,所以这几个月,还真长了不少肉。

见到她的人,没一个不说这孩子可爱,有福气的。

知道是自己太重了,才累到了刘晓芸,叶明月都快愧疚死了。她把头埋在刘晓芸怀里,任凭刘晓芸怎么叫都不出来,逗得刘晓芸哈哈大笑。

休息够了,刘晓芸就牵着叶明月进镇子了。

这个时代的市集,和叶明月上辈子所了解到的六七十年代的情形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她从前看一些小说,还以为这个时代是严禁私人买卖一切东西的,其实不然,投机倒把还是要由买卖的物品种类及数量来决定的。

比如,农民自己种了菜拿出来卖,这是正常交易;若是他拿钱收购了村里其他人种的菜,再一起拿出来倒卖,这就算投机倒把。

刘晓芸背着叶明月从华兴寺村出来,约莫走了四五十分钟才到集市。此时天还暗着,街上却是热热闹闹的。

街上还是国营的企业较多,只不过这个时候都还没开门,现在这个点儿,是小商贩们的天下。

什么卖菜的、卖烤红薯的、卖老鼠药的、卖叶子烟的……统统都带上自己的家伙什占好了地方,只等天一亮,就可以放声吆喝,招揽生意了。

叶明月还是第一次见这样子的集市,大眼睛滴溜溜到处乱转,看到什么都觉得很新奇。

“月宝,饿了吗?要不妈去给你买个红薯吃?”刘晓芸心疼地问道。这么早就叫孩子跟自己一块儿出来,真是遭罪哦。

“可以吗?”叶明月有些激动。

她早就看上那个老爷爷摊子上的烤红薯了,又大又澄亮,看着就香,可是,一想到刘晓芸的小荷包,叶明月的眼睛又暗了下去。“还是算了吧,一会儿咱们就到姥姥家去了。妈的钱是要给姥姥买礼物的。”

这孩子,真是懂事地让人心疼!她亲妈那一家人到底是怎么对这个孩子的啊?

刘晓芸蹲下去,温柔地摸了摸叶明月的小脑袋,说道:“在妈这里,你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你都是妈的好宝贝。”

任性吗?在叶明月的记忆里,这个词已经离自己好远好远了。

上辈子,她从没问爸妈要过一个新玩具,没有挑过食,就连选择大学和工作都是遵照他们的意愿。

她从没想过,她居然有一天能听到她可以任性这句话,还是在她的养母嘴里——

刘晓芸说着说着就看见叶明月眼眶红了,吓得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这个孩子自从来到叶家后,虽然看着活泼讨喜,实则却是步步谨慎。

她知道闺女是害怕叶家不要她,所以处处讨好叶家人。

但她是真的把她当亲闺女养的,她不怕她任性,她只怕她太懂事了。

烤红薯一毛五一斤,要粮票,刘晓芸只带了糖票,好说歹说,才从那老人那儿花三倍价钱买了半斤下来,还得处处避着人,数钱都是在兜里数的。

虽然个人可以买卖,但买东西还是要票的。可票又是限量供应的,没有票,人总不能饿死吧?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在没票的也不是不可以买,只要你本事够,说得动卖家,花个两三倍的价钱就可以了,会不会被逮全看运气,这也是市场不成文的规矩。

那老人也是见这刘晓芸可怜,还带个孩子,这孩子也嘴甜,爷爷爷爷地叫着,这才把红薯卖给了她们,不然,任凭谁说破天了他也不卖!

他可不想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孙子一样被人关在屋子里受教育。

叶明月一手抱着热乎乎的红薯,一手拉住刘晓芸。现在人越来越多了,被冲散了可不好找。

刘晓芸趁着天还没亮,巡查队还没开始值班,先去买了两斤高价猪肉,花了整整三块多!看得叶明月心一抽一抽地疼。

她好想告诉刘晓芸,她空间里有肉啊,标准的五花。

不过叶明月还是忍住了,即便是说了,刘晓芸也不会要她的。

到现在叶老三夫妇还认为她用空间会损害神仙还没对她的庇佑,所以她从不敢当着她们面使用。

刘晓芸把猪肉收在背篓里,用布在背篓口子上搭上一层,这样就没人看得见里面的东西了,也不用担心会被人顺走。